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关于对二级学院科级干部进行选任的通知

作者:组织人事部 初审: 复审: 终审: 时间:2020-11-27 点击数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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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位、部门:

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、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委员会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》(校发〔202050号)的规定,根据各二级学院工作需要,决定对二级学院的科级岗位【学院办公室主任、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(团总支书记)、系主任(公共基础课教研室主任)】的选任进行补充和进一步明确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1.二级学院科级岗位设置和干部职数按照学校《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和完善二级学院治理体系的意见》(校发〔202032号)执行;个别学院确因事业发展需要,系主任岗位数设置要突破文件规定的,需要经过校长办公会批准同意。

2.已经在二级学院科级岗位任职且愿意继任者,由二级学院向学校组织人事部呈送书面报告,学校按照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》的规定重新发文任命;其中,系主任工作量减免按照《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工作教分计算办法(试行)》(校发〔202045号)新规定执行。

3.二级学院空缺的科级岗位(包括系主任、公共基础课教研室主任),需按照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》的规定程序进行。因目前学校转设工作任务繁重,本次二级学院严格按照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》的基本条件和规定程序进行,必须经过公布岗位、个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民主测评、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、上报学校研究决定等环节。

4.二级学院科级干部的选任工作是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,各学院院长、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,用好的作风选出好的干部,各学院不得减少环节、违反规定私下操作,一经发现严肃处理。

5.二级学院科级干部选用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,学校纪委加强监督,组织人事部统筹实施,二级学院院长、书记具体负责。各级组织和干部强化责任落实,严格执行学校《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严禁各自为政、随意干预、假公济私,如有违反,学校将严肃追责问责。

6.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各二级学院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原则上在9月20日前结束。


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委员会

2020年9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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